中新网西宁8月17日电 (潘雨洁)17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会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12起生态环境典型案例,以实例展现行政监管督促整改、环境损害依法担责、检察机关公益监督、法院司法裁判兜底的全链条生态治理模式。
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重要节点。当日发布的典型案例汇聚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环境审判三方合力,助推生态环境法典在青海省落地生根。
青海作为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是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主体所在地,生态地位特殊、保护责任重大。
资料图为航拍澜沧江东源孜曲。(无人机照片) 马铭言 摄
据介绍,12起典型案例包含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检察公益诉讼、环境资源审判等多种案件类型,直面危废非法转移、非法采砂、污染物超标、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规取水等生态保护难题。
记者同时从会上获悉,截至2025年底,青海省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34件,2025年办理105件,同比增幅48%;涉案鉴定赔偿总金额突破103亿元(人民币,下同)。2020年末,青海省仅办案20件、涉案金额不足300万元。历经6年,该省办案体量持续增长,覆盖面持续拓宽、类型体系日趋完备,“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理念在三江源、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得到广泛传播和践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