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起诉橘子宾馆,华住错了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这是个流量为王的时代,只要能形成热点,引来流量,就能提升知名度,起到广告起不到的效果,就算不能流芳百世,也可以遗臭万年,所以从商业策略上说,华住用大奶头吓小孩的做法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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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有利弊,“桔子酒店”是商号还是商标,“橘子宾馆”是不是侵权还要看它是不是会造成公众认识上的混淆,只称相似只是一部分,还有标牌的造型,装璜的风格,主色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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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个人来看,我是持保留意见的,大家不可能因为理发的起一个“最高发院”就把诉状和申诉状递进去,也不会因为理发的起一个“飞发走丝”就向海关投诉它涉嫌走私。桔子和橘子有区别,酒店和宾馆也不相同,华住祭出屠龙刀杀蚊子,在一般老百姓看来,就有以势压人之嫌,对于企业形象可能有害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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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情况的还有“遇见小面”和“渝见小面”,遇见可能发生在任何地方,渝见只能发生在重庆,但是如果“遇见”和“渝见”都在重应遇到,会发生误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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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不是侵权还要看行为人是不是有意想要引发大家误解,以此来浑水摸鱼,还是要看店面的装修相似度,而不是只看名字是不是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