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石飞月 北京报道
在大疆与影石创新(下称“影石”)驶入对方“核心航道”的时候,专利战的火药味就已不可避免。近日,两家企业撤销在美国的诉讼,转而在中国多地“敲起战鼓”,争夺的核心始终围绕着相机专利。诉讼攻防不断加剧的背后,本质是业务版图深度重叠后,市场竞争从暗流涌动走向正面交锋的必然结果。
纵观国内企业数十年发展历程,同业竞争往往遵循着一条清晰的演进路径:从初期的市场角力,逐步升级为后期的法律厮杀。格力和美的之间的旷日之争,便是这一规律的典型缩影。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些法律厮杀中,赢家通吃的例子占比并不算高,最终走向和解、形成专利交叉授权的现象反而比较普遍,以战促和一直是行业的发展趋势。
战场转移
在国内诉讼中,大疆指控影石涉嫌侵犯了其持有多年的多项发明专利,涵盖手持云台及手持云台控制方法、基于手持云台的拍摄方法和存储介质、可拆卸控制装置、云台装置及其控制方案等多项核心专利;影石则指控大疆的全景相机及云台设备等主力产品侵权,涉及全景拍摄与剪辑技术、子弹时间拍摄技术、相机热管理方案、相机扩展方案、云台支撑技术等多项关键技术。
大疆已请求法院判令影石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并要求影石赔偿其因侵权遭受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维权开支和费用。而随着国内多地法院陆续正式开庭,大疆针对影石的专利维权行动,即将进入实质性司法审理阶段,据公开消息,其中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将于8月3日开庭。影石则同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大疆相关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在此之前,双方的“专利战”战场本来在美国,导火索是上个月影石在美国市场开售云台相机Luna系列产品,随后在中国及全球其他市场全面开启销售。伴随该产品上市,大疆迅速在销售所在地发起了诉讼维权,影石也马上反诉。
但在当地时间6月28日,大疆与影石又向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了撤案申请,分别撤回了此前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及相关反诉。
接近大疆的知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此次主动撤回美国法庭的案件,是大疆基于全球商业战略考量以及优化全球诉讼资源配置而做出的决定,这一程序性调整,绝不代表大疆维权立场的改变,更不代表对侵权事实的妥协。该人士强调:“大疆认为影石及其关联公司的侵权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接近影石的知情人士则告诉本报记者:“诉讼的提起与撤回,是各方的合法权利,谁先起诉并不代表谁更占理。专利纠纷终将由事实、证据与法律来裁定。影石始终欢迎公平竞争,也愿与行业一道推动技术创新,为全球用户带来更好的产品体验。”
在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著名律师胡钢看来,大疆和影石选择从美国撤诉,可能主要基于综合成本与收益的判断,因为美国知识产权诉讼律师费高昂,且整个诉讼周期较长。不过,他对本报记者表示,在中国拥有的商标、专利权利,不一定能在美国受到保护,需分别申请,维权基础不同。
GKURC产经智库首席分析师丁少将补充道,美国禁令不确定性强可能也是撤诉原因之一,双方撤案属资源优化策略。“国内是双方生产、销售核心市场,中国知产司法体系成熟,可同步推进侵权诉讼与专利无效,管辖权与执行更便利。此举并非放弃维权,而是把主战场放回本土,以本土司法裁决作为全球博弈核心筹码。”
比拼升级
事实上,当大疆与影石不约而同地将业务的触角伸向对方的“腹地”,这场围绕专利的相互突袭,便不再是偶然擦枪走火,而是市场竞争下的必然交锋。
去年影石高调闯入大疆固守多年的无人机腹地,话音未落,大疆便反手直捣影石最具标志性的全景相机大本营;战火并未就此止步,今年影石再度发力,剑指大疆风头正盛的手持云台相机阵地。
一攻一守之间,双方的角力范围急速扩大,竞争已从单品对抗升级为体系性的正面交锋,今年“618”大促期间,双方还在智能影像赛道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价格战”,彼此之间的关系从“错位发展”转向“全域贴身肉搏”。
在丁少将看来,存量博弈下“价格战”压缩利润,“专利战”即成核心壁垒,高强度互诉会大幅推高法律与研发成本,倒逼双方构筑高价值护城河,但大量资源被诉讼稀释,可能减缓非核心领域迭代。
目前,在智能影像赛道,大疆依然是更大的行业龙头,但影石的崛起趋势也不容小觑。IDC近期发布的《2026年第一季度全球手持智能相机市场跟踪报告》显示,大疆以65%出货量市场份额保持第一,同比增长38%;影石出货量市场份额达到22%,同比增长66%,排名第二,增速第一。
在细分领域,两家各有千秋:运动相机市场,大疆出货量市场份额超过53%保持排名第一,影石市场份额超24%排名第二;云台相机市场,大疆继续保持排名第一;全景相机市场,影石保持排名第一,出货量份额超过68%。
在胡钢看来,这场专利战,最终双方和解的可能性较大。丁少将也向本报记者分析道,双方互诉核心产品意在增加对方经营不确定性,大概也有“以打促谈”的考量,基于商业止损考量,在举证阶段或庭前达成交叉许可,或对双方都有利。
不过,胡钢提醒,当前的法律工具比以前多得多,双方不仅要考虑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更要评估对方可能在反垄断、网络安全、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发起的多维攻势。“如果单单是知识产权侵权,最终的法定赔偿上限有限,如果一方‘铁了心要干’,涉及反垄断调查、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那就远超知识产权诉讼的范畴了,付出的违法成本也会很高。”
他建议,经营者应该审视权利,审慎维权,既要鼓励创新,也要尊重他人创新成果;扩大合规视野,不仅关注知识产权,更要关注市场规制法和网络安全法律体系;不仅考虑中国,还要考虑美国、欧盟等主要市场的跨境法律效力;正视消费者力量,消费者组织和公益诉讼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来源。
责任编辑:黄兴利 主编:寒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