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获悉,国内心血管病专家、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内科教授、主任医师霍勇起诉国内心血管病专家原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脏中心主任胡大一教授一案二审宣判。法院认定胡大一在署名的案涉举报材料中构成对霍勇的侮辱;霍勇任职单位相关部门已于2021年、2023年就案涉举报材料作出调查情况报告,结论均为未发现霍勇存在来信反映的问题;胡大一在派出所接受询问时也明确承认,信件内容没有证据、是不能查实的。胡大一的行为不构成公民实施监督、检举行为的免责事由,构成对霍勇名誉权的侵害。
基于上述事实,一审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胡大一、马长生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含全国性网站)上向原告霍勇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连带赔偿原告霍勇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共计120000元等。上述判决作出后,各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7月29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界面新闻记者 谢欣)